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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概览
基本信息
• 公布日期:2021年1月15日
• 施行日期:2021年3月1日起
• 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国有文物建筑(非国有文物建筑参照执行)
核心内容
总则
• 管理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政府属地管理、行业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
• 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义务
火灾预防措施
• 严禁在保护范围内吸烟、燃放烟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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