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浏览次数:32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省政府令第281号
发布日期 2021-01-15
实施日期 2021-03-01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业经2020年12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pdf 【7.5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概览
基本信息
公布日期2021年1月15日
施行日期2021年3月1日起
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国有文物建筑(非国有文物建筑参照执行)
核心内容
总则
管理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政府属地管理、行业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
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义务
火灾预防措施
严禁在保护范围内吸烟、燃放烟花爆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 (匹配度 0.703)
  • 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 (匹配度 0.703)
  • 关于印发《山西省小洗煤认定标准》、《山西省小储煤认定标准》的通知 晋煤环发[2017]422号 (匹配度 0.680)
猜你喜欢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