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要求,制定了《山西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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