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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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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概览
核心内容
1. 整合防雷许可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原由气象部门负责。
• 专业工程(公路、铁路、民航、水利等)的防雷管理移交各专业部门。
• 气象部门保留监管范围:易燃易爆场所(油库、化学品仓库等)、雷电易发区重点设施及需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 工作衔接与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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