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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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环法[2025]104号
发布日期 2025-06-30
实施日期 2025-06-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对《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沪环规〔2020〕9号)予以废止,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对本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30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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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编号和标题
文件编号为“沪环法〔2025〕104号”,表明这是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在2025年发布的第104号文件。
文件标题明确指出了文件的主要内容,即废止《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 发布机构
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3. 废止依据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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