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衡水市水利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衡水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金广、孙健、刘燕、李虎、司振法、张海森、孟淑锦、吴蕊。
本文件规定了管井报废条件判定、报废管井无害化处理技术要求和验收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衡水市境内各类管井报废及报废管井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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