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提出、归口并实践。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供(排)水系统的净水厂(水厂)、污水处理厂、泵站、管道即其附属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分类及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定期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及报告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运行中的城市供(排)水系统防雷装置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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