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 2017 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7〕30 号)有关要求,提升全省燃煤综合管控水平,解决二氧化硫(SO2)超标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燃煤污染控制、改善空气质量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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