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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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晋政办发[2017]37号
发布日期 2017-04-17
实施日期 2017-04-17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 2017 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7〕30 号)有关要求,提升全省燃煤综合管控水平,解决二氧化硫(SO2)超标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燃煤污染控制、改善空气质量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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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pdf 【0.3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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