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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