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博罗县特种设备和计量标准化协会、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晟佳、谢国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排水设施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巡查管理、时限要求、现场管理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非农业人口为主,具有一定规模工商业、县及县以上机关所在地,或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下,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的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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