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沈阳市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政策,使企业尽早了解环境准入限制要求,避免因项目不符合准入条件,在环评审批阶段出现项目受阻,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局在《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第一批)》的基础上,梳理收录部分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形成《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版)》,供全市审批部门、招商部门、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等单位参考使用。本目录将随国家政策调整进行更新。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年版)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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