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 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AQ 6201- -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与AQ 6201- -2006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甲烷断电仪、风电闭锁装置、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见2006年版的2. 17、2.18、2. 19) ; -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线缆、异地控制、工作方式、甲烷浓度升高的术语和定义(见3. 45、3.46、3.47 ,3.48、3. 49); -增加了按传输介质分类(见4. 2. 5); -增加了多网、多系统融合的系统设计要求(见5.4.4); -增加了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报警和断电闭锁功能(见5. 5.2.3); -增加了采煤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报警和断电闭锁功能(见5.5.2.4); -增加了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定位等系统应急联动功能(见5. 5.2.7); -增加了数据加密存储功能(见5.5.4.2); -增加了数据应用分析功能(见5. 5.17); -增加了分级报警功能(见5. 6.12. 3); -增加了逻辑报警功能(见5.6.12.4); -增加了无线传感器蓄电池连续工作时间(见5.7.16); -修改了传输功能(见5.8); -修改了抗千扰性能评价等级(见5. 11); -删除了可靠性(见2006年版的4. 12); -删除了矿用一般型性能(见2006年版的4. 1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北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继平、刘坤、蒋玉华、钱晓红、梁宏、樊荥、伍云霞、刘晓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AQ 6201- 2006.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产品分类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使用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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