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32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分为若干部分,现已发布的有: 一一第1部分:展览馆、博物馆; 一一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 ——第3部分:金融机构; 一一第4部分:公共供水; 一一第5部分:电力设施; ——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 ——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一一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 ——第9部分:零售商业; ——第10部分:党政机关; 一一第11部分:医疗机构; 一一第12部分:通信单位; ——第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 一一第14部分:燃气系统; 一一第15部分:公交车站和公交专用停车场库; 本部分是DB31/T329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 200 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31/329.8-201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 部分E 旅馆、商务办公楼》,本部分与DB31/ 329.8-2015 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改变如下: 一一旅馆安全技术防拖系统配置表、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配置表各系统组成增加或提升了配置要求(见表1 、表2 )。 一一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按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见4.2 )。 ——增加了实时电子巡检系统,替代原电子巡查系统(见4.6,2015年版的4.7 ) 。 本部分由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部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际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美赞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益邦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进祯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立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广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斐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拔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慧倬(上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博世(上海)安保系统有限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单雪伟、陶嫣升、孙亮、顾忠平、王喆、倪倩蓉、陈军、刘晓新、姜兴梅、魏立军。
DB31/T329的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设有15间以上客房、50个以上床位或者使用面积在500m2以上的旅馆,以及使用面积在500m2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部分执行。设有15间(含)以下客房、50个(含)以下床位或者使用面积在500m2(含)以下的旅馆,以及使用面积在500m2 (含)以下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部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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