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常州市档案馆提出。 本文件由常州市档案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市档案馆。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步东、潘正月、刘莹如、谢烨、顾晓燕、朱菲。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档案馆服务窗口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管理、应急处置程序、档案应急处置、评估、善后与归档等。 本文件适用于常州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公共服务窗口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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