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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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4-30
实施日期 2021-04-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丽水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了《丽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现向公众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9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刘科成
联系电话:(0578)2098877
邮箱:344453223@qq.com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邮编:323000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3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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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丽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pdf 【2.2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概览
一、背景与形势
“十三五”成就
生态环境质量全省领先,EI指数连续17年全省第一。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PM2.5浓度下降44.7%,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8.9%。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国领先,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称号。
存在问题
生态系统稳定性不足,绿色转型机制待完善。
环境质量提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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