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长三角(嘉兴)分院、浙江创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魔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桂华、陈建峰、朱晓洁、王晔、沈慧、陈文明、刘婷婷、秦瑞翰、傅洁璐、王鹏、刘思薇、程永红、沈伟、秦华达。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总则、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技术验收、运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行管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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