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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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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概览
1. 总则
• 目的: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优化城镇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及建设活动。
• 原则:城乡统筹、节约土地、生态保护、文化传承、防灾减灾等。
• 管理机构:市、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规划管理。
• 规划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成员包括专家和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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