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规范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设计、施工、运行各阶段电磁、声、生态、水、大气等要素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组织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于 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适用于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和±10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100kV 以下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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