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开放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各隶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家、江西省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江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5年版)》,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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