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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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嘉环发〔2024〕41号
发布日期 2024-08-12
实施日期 2024-09-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嘉兴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我局修订了《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4》),2024年8月9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pdf 【0.32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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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是一份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文件,旨在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并有效防范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以下是对该通知内容的分析:
1. 清单实施时间《清单 2024》自2024年9月16日起施行,取代了2022年版清单。
2. 清单适用条件对于符合《清单 2024》适用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行政处罚,除非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对于施行前已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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