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文件由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英望特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供电公司、嵊州市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居民生活领域碳排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定流程、核算边界、数据采集、核算方法、评定方法、结果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绍兴市城镇居民生活领域用电、用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评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也可参照执行。
AI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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