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贺,费春楠,张颖,刘军,纪学悦,宋佳,张露梅,丁亮,徐鹏,薄立超,陈树斌,刘春长,董伟,孟庆贺,许明,罗生茂。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游泳戏水场所消毒卫生的消毒卫生原则、卫生要求、消毒要求、卫生指标、消毒方法、检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各种类型的婴幼儿游泳戏水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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