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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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
发布日期 2023-11-01
实施日期 2024-01-01
发布部门 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已经2023年10月7日应急管理部第2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
2023年11月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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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布的一项规定,旨在规范应急管理部门行使行政裁量权,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分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第二条规定了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实施和管理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强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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