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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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与部长信箱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9-01-15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来信: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4.5每个新建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4规定执行,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最后一句“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中的新建锅炉房是指新建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房?还是仅指新建燃煤锅炉房?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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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回复.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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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概览:关于锅炉房烟囱高度标准的咨询回复
关键问题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关于新建锅炉房烟囱高度的规定中,“新建锅炉房”是否包括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房,还是仅指燃煤锅炉房?
回复内容
标准中“新建锅炉房”的表述适用于所有新建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当烟囱周围200米内有建筑物时,烟囱需高出最高建筑物至少3米。
总结
该条款的适用范围涵盖所有燃料类型的新建锅炉房,而不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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