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生产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双良商达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导则.pdf 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运行维护服务机构和排水户应遵照执行,其他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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