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5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环土〔2019〕206号
发布日期 2019-08-30
实施日期 2019-08-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市城投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防范风险,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本市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上海市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通知概览
核心目标:强化医疗废物全流程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与公众健康。
重点要求
1. 主体责任落实
医疗卫生机构及处置单位需依法(《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2. 源头分类与规范处置
严格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高危废物(如病原体培养基)需预处理后再移交。
化学性废物单独存放,剧毒/易燃易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环发[2018]185号 (匹配度 0.677)
  •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匹配度 0.668)
  •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环土[2024]34号 (匹配度 0.603)
猜你喜欢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卫生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