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建五健全全国环境保护档案(以下简称“环保档案”标准化、现代化的统一检索体系,以适应发环保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需要,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GB 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为依据,结合环保档案的特点和我国;保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本细则是环保档案著录的依据。 3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环保档案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以及著录项目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著录,既适用于建立环保档案的手工检索系统,也适用于建立环保档案的机器检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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