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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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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概览(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河北省管辖海域内的非军事船舶大气污染防治。
核心原则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
职责分工
• 海事管理机构:监督非渔业船舶的燃油使用、岸电使用、排放检验等。
• 渔业主管部门:监管渔业船舶燃油使用及排放检验。
• 交通运输(港口)部门:负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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