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敏、赵恒勤、赵军伟、冯安生、张红新、曹进成、张亮、曹飞、常学勇、郭俊刚、马驰、邓海鹰、张毅、唐中旗、黄朝阳、赖荣旋。
本标准规定了钨矿绿色矿山建设的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赣州市钨矿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认定、核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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