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苏艳芳、张军、吕康乐、李明丽、王凯、妙旭华、罗英福、翟裕、于斌斌、田红兵。 本文件由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各单位或个人在执行本文件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B射线吸收法》编制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弯路225号,邮政编码: 730000, E-mail: 182890825@qq com,联系方式: 1389348167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8射线吸收法的方法原理、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测定、结果计算与表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及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工业窑炉、固定式燃气轮机以及其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50 mg/m3)的现场检测。 当采样体积为1 m2(标准状态下干废气)时,方法检出限为0.2 mg/mm3 本文件不适用于法定仲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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