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建设场地污染土勘察规范》,经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政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233-2017,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建设场地污染土与地下水的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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