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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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常环环评[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02-29
实施日期 2024-02-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常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直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相关环评机构: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力求解决环评编制“周期长、质量差、收费不合理”等问题,规范环评中介市场,提升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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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一份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文件,文件编号为常环环评〔2024〕3,产生于2024年2月29日,并在次日即2024年3月1日发布。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环评机构的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要求和措施,旨在解决环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如周期长、质量差、收费不合理等,规范环评中介市场,提升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评机构管理要求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确保环评工程师符合规定,禁止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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