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保定分院、保定市计量测试所、河北省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保定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磊、刘冬、张家铖、乔则欣。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档案等建档的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保定市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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