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运工程分技术委员会(GD/TC 133/SC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岢、孙志超、陈振春、樊清清、李梦月、郝国郡、李晓路、曾彦杰。
本文件规定了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与报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港口企业装卸生产和辅助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与报告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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