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湄洲岛生态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协助推进莆田市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开展,按照《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莆发改〔2020〕399号)、《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发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五即”审批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发改〔2025〕8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莆田市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莆田市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