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家消防救援局、山西省消防救授总队、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市消防教援总队、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浙江省消防救擾总队、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奇、刘激扬.倪照鹏.鲁云龙、胡锐.阚强、王宗存.崔海浩.黄销、胡安雄、朱江、李云浩、吴和俊、陈亚锋、韩子忠、严晓龙、马涛、夏成华、崔福贵、任传耕.杨晓辉。
本文件捉供了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在50000m2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 建筑面积小于50000mi的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可梦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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