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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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
发布日期 2023-02-11
实施日期 2023-02-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重庆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27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胡衡华
2023年2月1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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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pdf 【0.4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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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概览:《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
核心信息
实施时间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取代原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
适用范围覆盖重庆市22个区县(自治县)的三峡水库消落区(175米库区征用线以下临时出露的陆地)。
管理原则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系统治理,服从水库调度。
管理框架
1. 责任主体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区县水部门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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