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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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0-09-24
实施日期 2020-1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邯郸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20年8月27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为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更好地开展烈士褒扬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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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条例.pdf 【0.3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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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邯郸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条例概览
立法目的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规范烈士褒扬工作,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邯郸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烈士纪念设施(如烈士陵园、纪念碑、雕像、烈士墓等)的保护与管理。
管理职责
政府责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财政经费。
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筹,其他部门(发改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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