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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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晋环函〔2021〕533号
发布日期 2021-10-22
实施日期 2021-10-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6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0月22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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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的通知.pdf 【7.6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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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概览
1. 背景与目的
为落实《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6号),规范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
统一评估监测程序、方法和标准,推动行业高标准减排改造。
2. 核心内容
责任主体水泥企业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评估监测,对改造质量和结论负责。
评估程序
资料审查检查企业环保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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