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推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柔性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队制定了《金昌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两轻一免”目录清单》和配套执法文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金昌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两轻一免”目录清单 2.金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柔性执法配套执法文书 金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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