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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概览
立法目的
为规范医疗废物处置,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医疗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等危害的废物。
政府责任
• 县级以上政府需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规划,建立健全收集运送处置体系。
• 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负责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信息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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