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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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津环气候[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02-19
实施日期 2025-02-1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天津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要求,进一步发挥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天津碳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碳污同治的导向作用,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扩大天津碳市场覆盖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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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pdf 【0.1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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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是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一份文件,旨在落实《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的要求,并进一步发挥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天津碳市场)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碳污同治方面的导向作用。以下是对文件内容的分析:
、扩大内容
1. 调整纳入标准
将天津碳市场工业和航空(机场)行业的企业纳入标准从年碳排放2万吨以上调整为1万吨以上。这意味着更多企业将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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