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重庆交通大学、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宁波金洋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华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公高远(北京)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三圣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河北宏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集车辆(江门市)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姜峰、吴金中、郑静、陈晓春、何远新、程丹、翁永祥、于浩、李杰、杨文生、顾洪飞、毛春益、马涛、刘敬、孟庆国、熊珍艳、肖卫、肖荣娜、任大美、纪鹏飞、彭佳、王昊峰、吕忠金、吴文波、刘裕先。
本文件规定了液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金属可移动罐柜的总体要求,材料、设计、制造和性能要求,铭牌、标志标识和使用及维护要求,描述了相关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运第3类~第6类、第8类和第9类液体危险货物,罐体为钢质材料制造的道路运输金属可移动罐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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