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生委环境监科中心(安徽省通污染关机预察预警中心、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安徽省合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伍震威、刘曼曼、丁虹、高连芬、曹頔、查秀峰。
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实施、自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年度报告、自行监测应急报告、自行监测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无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排污单位,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未规定的内容按本标准执行。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