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Quantiative classifica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 for barber and bea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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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21/T3512-2021
发布日期 2021-09-30
实施日期 2021-10-30
适用区域 辽宁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大连环科检测有限公司、大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阜新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智田、章燕、潘杨、窦志勇、李刚、罗军、刘叶萍、王燕、刘伟、郭睿琦、刘世宜、历福特。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附: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一段2号,联系电话024-23396955。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联系电话024-8100623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实施程序、内容、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DB21_T3512-2021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pdf 【0.9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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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 GB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 GB37489.1 公共场所设计规范第1部分:总则
  • GB37489.5 公共场所设计规范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 WS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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