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分析方法是否可用于污染物达标性评价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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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与部长信箱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8-10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来信:
随着分析技术的不断发展,污染物的测定方法也在不断更新。比如废水中苯胺类、硝基苯类等,从最早的分光光度法,到不断更新的气相色谱、气质联用等方法,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各种干扰因素对分析结果造成的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些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晚于排放标准的发布日期,即排放标准中并未列出污染物的新的分析方法。因此,想要咨询,该类新方法是否可以适用于日常的环境管理,包括和排放标准比较进行的达标性评价?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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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概览:关于污染物新分析方法应用于达标性评价的回复
关键信息:
1. 背景问题随着分析技术的发展,污染物测定方法更新较快(如废水中苯胺类、硝基苯类从分光光度法升级至气相色谱、气质联用等方法)。但部分新分析方法可能晚于排放标准的发布,导致标准中未明确列出。
2. 咨询内容新分析方法是否适用于日常环境管理及达标性评价?
回复要点
环保部明确,新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若适用性满足要求,可适用于相应质量或排放标准的污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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