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徐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徐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爱东、颜丽、辛丛、刘景春、王希茜、李震、吴赫笛、吴冰思、邢涛、李海波。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设备的设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设备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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