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的公告

浏览次数:3,890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公告2016年第7号
发布日期 2016-01-25
实施日期 2016-01-25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管理计划,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月25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pdf 【0.4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是为了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简称产废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简称管理计划)而制定的。以下是对该指南的主要内容分析: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基本原则
依法制定,严格落实:产废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管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管理计划应注重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采取防范措施避免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 (匹配度 0.791)
  • 关于发布《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公告 公告2021年第1号 (匹配度 0.697)
  • 湖泊营养物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HJ838-2017 (匹配度 0.694)
猜你喜欢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及修改单 GB3095-201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