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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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京环发〔2025〕16号
发布日期 2025-11-26
实施日期 2025-11-2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国资局、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商务金融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环气候〔2024〕30号),稳妥有序推动建立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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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北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概览
一、总体目标
构建具有北京特色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分两个阶段实施:
• 2027年目标:建立初步体系,发布10+核算标准,完成15项认证,培育服务机构
• 2030年目标:完善体系,扩大标准覆盖,健全管理制度
二、核心任务
1. 体系建设
制定重点行业核算标准(新能源车、电子电器等)
建立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开发管理服务平台
开展产品认证(海淀区试点)
推行分级评价
鼓励企业信息披露
2. 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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