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教训,健全我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全员安全生产理念,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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