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

浏览次数:39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0-11-11
实施日期 2020-11-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天津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教训,健全我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全员安全生产理念,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 (匹配度 0.605)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匹配度 0.575)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20年度配额安排的通知 津环气候[2020]110号 (匹配度 0.569)
猜你喜欢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5号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无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