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发制品行业水污染,规范发制品行业清洁生产和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莉、安洁、张志华、张长、梁亦欣、王燕鹏、梁静、孙燕、靖中秋、张培、陈涛、王颖、刘祥、王惠英。
本标准规定了发制品行业水污染防治的术语和定义、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水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发制品行业水污染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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